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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章·军饷司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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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定将领名单的权力已经被赵祯派给了张耆,那么发放军饷的权力,就该吕夷简争取了。

权力是什么?权力说简单些就是做事,谁能做事,谁就有实权。

吕夷简很精明,他建议在户部之下新设机构,而非新设使职,因为若是设立使职,那么此项事务大概率要归到三司麾下。

但若是新设机构,那新机构的官员就要受到吏部的铨选与考察,而吕夷简判吏部。

李谘心领神会,吕夷简建议把新机构设在户部之下,这是在向李谘示好,他自然要投桃报李。

“程琳奏请设立新军,准其在陕西路试行,若见效明显,再议推行之事,如此,张阁老以为如何?”

赵祯说完,看向张耆。

张耆赶紧起身拱手:“臣无异议,只是这新军各级领兵官的选任,臣以为不能由程琳自行任命,应由官家皇命除授。”

赵祯抬手示意他坐下,思考了片刻,觉得张耆的建议很有必要。

边帅所掌职权不能太大,新军可以设,但人事权不能给,‘使职差遣制’的核心就是为了让君主牢牢抓住人事权,这是君权的基础。

“官家,臣以为吕阁老所言有理。军饷发放事关军队,若设使职,则当归于三司之下。然三司本就掌财权,若是再触及军权,三司的权力未免失衡,此举有悖于二府三司三权分立之原则。因此,臣认同吕阁老的建议,在户部之下设军饷司。”

于是赵祯开口道:“张阁老所言有理,任命将领之权不能授予边帅。既是张阁老提议,那这新军各级领兵官就由张阁老会同兵部和枢密院点检,整理出名单后奏朕批准。”

张耆拱手领命:“臣遵旨。”

至此,新军将领的举荐权被张耆争取到手。

吕夷简看了看张耆,开口道:“官家,诚如李阁老所言,军饷不能实发,士兵不敢用命。因此,臣建议,在户部之下新设‘军饷司’,专管军饷发放事宜。”

吕夷简不动声色的开始争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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