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35文学
会员书架
首页 >历史军事 >隋唐大猛士 > 第613章 敢死队

第613章 敢死队(第3 / 4页)

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
推荐小说:

而恐惧,往往会崩溃军阵,导致战败。为了避免,所以就只能依靠严酷的军法来维持秩序。

军中是不讲情理的地方,这里只讲军规军纪。

虽然府兵制设立以来,使得府兵成为一个重要的出身途径,堪比后世明清之时科举之途,但想要挣得功名,首先就得能够在残酷的战争中活下来。

每一队都有一个军法官,这个军法官便是一队的队副,战时手持陌刀站立在全队的最后面,充当着军法督战官,而队头站在最前面,充当引战者。

薛世雄骑着马缓缓的从阵列前走过。

凡言占候,或更相推托,谬说事宜,兼后漏泄者,斩之。”

不战而降敌,没其家

凡有私仇,因战阵报复者,斩之。

布阵旗乱,吏士惊惶,罪在旗头,斩之。

阵定或辄进退,或辄先取敌,致乱行者,前后左右所干之行便斩之。

一个个的队摆开,几万人几乎排开了数里之远,但纵深十分薄。

基本上就是三排车阵的纵深。

一个车阵由几个队组成,既有步队,也有车队,还有骑队。

每个队都有一面队旗,队旗由旗手掌握,他就站在队头后面,他的左右还各有一个护旗手。旗手是全队中仅次于队头和队副的士官,选的是最高大勇悍者,而他的两个护旗手,也都是全队武艺最出众者。

旗手不但要保护好旗帜,还要注意观看中军和上级的营团,随时注意上面以旗为令,变动军令。

或有弓弩已注矢而回顾者,或干行失位者,后行斩,前行不动行,斩干失之行。

·······

隋军府兵制度,最重军纪,古军法七杀五十四斩,但是隋军军府,各种斩杀条例数不胜数。

因此隋朝的府兵一般都是贵族官员地主豪强富农子弟充当,都是健壮勇武者。他们自置军器,熟练武艺,点选入府之后,一开始学的便是各种军法军规,然后便是各种旗号金鼓命令,晓习军法,知道指挥。

在残酷的战斗中,哪怕是再强健者,也会恐惧。

点击切换 [繁体版]    [简体版]
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