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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1章 联姻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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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着众人之面,张怀仙有些痛苦的点头。

“张口回答,是还是不是?”市令又问。

张怀仙只得答道,“是。”

这一环节,是官署审核重要的一环,即问口承贱不虚。意思是要亲自当面询问被卖人是否贱人奴婢,必须由他当面回答是贱人身份。

这一环节也是防止良人被非法买卖,只要被卖人在官府前不承认是贱人,那么奴隶身份来源就要重新审核。

“张市令,立市券吧!”罗成道。

张市令连连点头,隋朝的奴隶买卖,必须要立市券,相当于是一份交易合同。合同得由市场管理部门签发,要包含七个部份。

除了买卖主身份,保人和奴隶情况外,还需要涵盖官署审核结果、发券官署及执行官员等。

相比同市场买卖的牛马来说,奴隶交易还是要稍特殊一点的,市券上必须登记填写奴隶的名字和年龄等,还要注明奴隶的来源,以防非法奴隶交易。

市令当场写市券。

而奴隶的身份在官府是有详细登记备案的,正所谓奴婢户籍名册,一岁一造什册,三年一造户籍,县以籍呈于州,州呈于省,户部总而领焉。州县之籍,恒留五比,省籍留九比,凡公私良贱一周知之。

官府有户籍、手实、九等定薄可以互相查核的籍帐登记在案,而且在户部要保留二十七年之久,根本不可能有假。

登记好,张怀仙又亲自签名按手印,再由市署盖上官印,签名。

一份奴隶买卖的市券算是正式立好。

拿着这份市券,罗成只需要再到官府登记完成,便就算合法的拥有了这一家子奴婢。以后有官府的登记在案,张怀仙就算跑了,也逃不脱官府的追捕,他们逃到天涯海角,也依然是官府登记在案的奴隶,还是逃奴,一经抓捕就要归还给罗成。

开头是买主罗成的名字,后面的卖方填的是章丘县衙。然后末尾写上被卖奴隶张怀仙和他一家妻儿的名字。

完了后,市令小声问,“县尉,敢问保人是谁?”

买奴隶须立券,还须有保人,且保人必须有五个。这些严苛的条件,都是为了保证这些奴隶交易的合法性和可控性。

找五个保人倒是不难,罗家人自己就愿意做保,于是张怀仙一家人名字后面,又写了上罗家五个保人的名字。

最后,市令亲自询问张怀仙,“承贱不虚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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