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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9章 论功行赏(第三更!)(第2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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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获千人匪贼头领,赏绢三百匹。获五百人匪贼头领,赏绢一百五十匹。获三百人匪首,赏绢百匹。获百人以上匪首,赏绢七十匹。获五十人以上匪首,赏绢三十匹。获十人匪首,赏绢二十匹。”

“每斩首、俘口,皆令所获人对记室点堪上历,不得令有虚妄,查验无误,给予赏赐。”

下面一众郡兵乡勇们,听到这一个个赏格,都双眼放光。

斩首和生获赏赐一样高,大家都听明白了。有些不合理啊,但是如果能斩杀或擒获贼首,却有几倍几十倍的赏赐,大家都寻思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捉首领。

结果那边罗成又加了一句。

与万人交战,冲锋陷阵且大破敌阵,也只能最多授十个跳荡功。

超一千人,加一个名额。

不满万人的交战,根本没有跳荡功可授。

而跳荡功以下,为第一功,又称先锋功。

先锋功也不过是跳荡功名额的一倍而已,击败万人才授二十。

“杀俘不降,禁止杀俘,敢有杀俘做斩首者,无赏且罚,严重惩戒。”

这一条,就是要避免那些人为了多得赏钱,而杀俘。毕竟带个首级比带个活人轻松的多。

“战事未结束,不得阵上割取首级。”罗成又加一条。

至于战斗之时斩杀,罗成没加什么条件,毕竟那种时候不能留手,哪怕本来可以俘,这也是没办法了。

当然,赏格开了,但还是那句话,最后能不能赏这么多,还得看战后缴获够不够数。

按这种格式制度,罗成他们的郡兵乡团,根本不可能有跳荡功和先锋功可授。因为他们的规模太小了,这不过是百千人的战斗。

“若依旧格,我军难有此例。因此郡丞特令,破贼千人,便准跳荡例,五百人准第一等例,五百人以下节级处分。”

“每斩一贼,酬获人绢五匹,生获一人,酬获人绢五匹!”

张须陀给先锋营破格降低了标准,差不多是直接降了十倍。并且给出了斩首和擒俘的赏赐标准,不过虽然给了标准,但最后能不能有赏可得,就还得罗成的先锋营自己解决。

说白了,就是得看战后能缴获多少,缴的多,自然能用缴获发足赏,缴获不够,也就赏不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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